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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墨目中浮上一层笑意,不以为意道:“放心吧,有营养师呢。”
秦朗这才舒了口气,又展开双臂笑眯眯道:“我这造型还不错吧?”
宋墨托着下巴再次上下打量他一番:“不错,跟我想象中的林文恒一样。”
秦朗小声道:“明天上午就是我进组第一场戏,咱们今晚好好对对戏,争取明天给导演留个好印象。”
宋墨笑说:“没问题。”想了想,又问,“你剧本琢磨得怎么样了?”
秦朗叹了口气道:“还行吧,但感情戏代入还是找不到感觉。”
宋墨似是早在意料之中,点点头:“没事,慢慢来。”
秦朗心说,他是可以慢慢来,就是不知道导演那边可不可以。虽然知道签了合同,片方不可能随便将他换掉,但也确实怕自己达不到要求,拖影片和宋墨的后腿。
第一天总共两场戏,都不算有太大难度的戏,但因为没信心,他晚上拉着宋墨对了好几遍,确定动作表情都没问题,才放心睡去。
翌日是个大晴天,第一场戏是在清晨的金公馆花园。
刚刚结束期末考的林文恒,老师为他介绍了一份工作,是去帮一家富人打理花园,每个礼拜去两次,就可以得到三十元的酬劳,只是还得先面试。
林文恒从小父母双亡,跟着舅舅生活。舅舅不过是个小职员,生养了四个孩子,一大家子挤在一间小小的破公寓。寄人篱下的林文恒聪慧懂事,十几岁就开始边工边读,因为勤勉刻苦,顺利考上浸会大学,虽然因为课业优异,被学校免了学费,但仍旧要靠打工维持生活,补贴舅舅一家家用。
这份工作的收入,完全足够他一个月的生活费,因而对于这次面试机会,林文恒格外重视。为了给东家留下一个好印象,他将自己的学生制服浆洗熨烫,又让舅母为自己理了头发,打起十二分精神朝金公馆走去。
林文恒虽然从小过着穷困的生活,但跟大部分年轻人一样,对未来有着美好的幻想,并一直在为这幻想努力。
他是一个生机勃勃的青年,就像他抵达金公馆时,那点钟的朝阳。
金公馆是座花园洋房。
来开门的是一个老佣人,穿着老派的长袍马褂,面上笑容可掬,接过林文恒递来的介绍信,看了看他,用他的北方口音道:“先生,您请进!”
林文恒从小和弟弟妹妹们挤在鸽子笼般的小公寓,第一次见识大户人家的豪宅。
前庭后院,中间是一栋西洋风粉色两层小楼。
他心中免不了暗暗感叹,趁着前方老佣人不注意,悄悄左顾右盼。
跟着老佣人穿过前庭走到后院,便是一个花团锦簇翠意盎然的后花园。
清晨的阳光洒落下来,让林文恒有种恍若走进仙境的错觉。
这仙境中,有一张石桌,桌边坐着个男人。
那男人穿着一身月白锦缎长衫,背影清瘦,单手托着脸颊,另一只手正逗弄桌上一只鸟笼中的翠色八哥。
鸟笼旁还摆着一套烟具。
老佣人走上去低声道:“少爷,人来了!”
林文恒在离人三米开外的地方停下,想着这就是这洋房的主人,一时不敢再上前。
在他忐忑不安的目光中,石凳上的男人,慢悠悠转过来看向他。
这便是金世锦了。
金世锦出生在北京城王公世家的大宅门里,幼时是紫禁城的常客,此后寓居十里洋场,也是在金玉堆中长大,如今虽然家破人亡,妻离子散,但依旧能靠祖产过着纸醉金迷的日子。
彼时金世锦已经年过而立,但并不太看得出年纪。
他生了一张极好好皮囊,养尊处优的王公少爷,天生气质矜贵,面容干净白皙,头发梳得一丝不苟,白色衣裳更是纤尘不染,慢慢转身时,拿起丝绢慢条斯理擦拭手指的动作,都堪称优雅。
秦朗刚刚已经见过宋墨的扮相,但是此刻的他,和戏外自己熟悉的那个人,气质截然不同。对戏的时候还不觉,现在有了扮相和背景,好像这就是戏中那个矜贵优雅的末代王公金世锦。
他还来不及感叹这就是影帝的演技么?
人已经被拉入戏中。
在戏中,林文恒对第一眼见到的金世锦,看得双眼发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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