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脚下的雾气涌着她朝前走,左手边是斑驳的墙壁,右手是一段锈铁栏杆。
林春水一步步走到头,看见一间教室,窗户旁有一块小牌子,写着“高二七班”。四周突然吵闹起来,她身前出现许多面目不清的穿着高中校服的同学,她懵懵懂懂跟着他们朝门口看去,门口站着十七岁的沈时和。
原来是想起了高二重遇沈时和的事。
文理分科后,一到六班变成理科班,七到十班变成文科班。林春水从二班转入七班,而沈时和是七班的“老人”,承担着迎接新同学的任务。
在与记忆相差无几的梦境里,七班门口已经围了好几个同样是转班来的新同学,看样子都被门口迎新的帅气男同学绊住了腿脚。在一堆乱七八糟的自我介绍和东拉西扯中,依旧可以很清楚地听到一句字正腔圆的“你们好啊,我叫沈时和”。
自那次荒唐且短暂的初遇之后,林春水很久都没有再见到沈时和的机会。
她后来也没有去吃沈时和的赔礼饭。
因为不想要被人看到吃饭的样子而躲进男厕所的牙套妹,和因为过于受欢迎而被迫逃跑的帅气男同学,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有必要产生联系的样子。
但成为同学,相识总算理所当然。
林春水在暑假里刚摘了牙套,已经有勇气说几句简短的话,这会儿正在打自我介绍的腹稿。
但思来想去,无论说自己是“去年在男厕所跟你一起避过难的那个人”,还是“你说过让我来七班找你但我没有”,好像都不是很恰当。
但不等她想清楚,排在她前面的人都走进了教室。她变成了队伍的第一个人。
那个有着一张英气面孔的少年,正用于刚才对待其他人一般无二的热情礼貌的笑容,对门口这位白皙而细瘦,眼镜下的眼神有点闪躲的女同学说:“你好啊,我叫沈时和。你呢?”
一年前笑着说了一次“我叫沈时和”的男同学,一年后又把同样的话说了一遍。
林春水反应了几秒钟,这才迟钝地意识到,原来他并不记得。
那个被雨雾打湿的午后,几句无关痛痒的对谈,在并不浪漫的空间里短短数秒的对视,曾是十六岁的林春水为数不多的快乐之一。
在许多个百无聊赖的下午,轻微失眠的午夜,懵懂怔忡的清晨,她都曾默默地从心里把那短短几秒的画面翻出来,像认真严谨的电影系学生一样,一帧一帧地在心里拉片,然后把每一帧都截下来,一寸一寸地仔细观看。
殊不知,那个对林春水来说,改变了她此后人生走向的荒诞而温暖的时刻,只有她一个人记得。
十七岁的林春水这才知道,这大概是沈时和身上唯一的缺点:从来都是别人记住他,他不需要记住别人。
因此,从这天起,对沈时和忘却的恐惧就成为她的心魔。
梦中的雾气猛然躁动起来,从林春水的脚底升起,张牙舞爪地涌动着往沈时和的身上攀缠,捆住他的手,栓住他的脚。
“我叫林春水。”
她听见自己这样回答沈时和,声音放得很轻,仿佛怕惊动这场镜花水月。
她抬起眼,用记忆中并不存在的轻佻眼神看向那个被雾困住手脚的少年。
她好像是妖,或者是鬼魅,又好像自己也变成了雾的一部分,细细密密地缠在沈时和身上,在他的耳边吐露咒语,坦诚且自私。
“沈时和,不要忘了我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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