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都说糖尿病人吃什么都不香,但这顿饭是例外,有了红烧羊肉压阵,Jimmy享用生平难得满足的一顿饕餮,他似乎回到自己的二十年代,那个一人独饮一件啤酒,也能面不改色,不必担心第二天空腹血糖的时代。这顿饭在金曼曼看来是很成功的,Jimmy喝到第三瓶时就完全多了,拉着林阳絮絮叨叨,全在忆当年,不过,他说起家乡话,所以Irina和金曼曼大概都是听不懂的。
一顿饭吃了四个多小时,最后一箱啤酒见底,Jimmy去吐了两次,总算不喊‘我还能喝’了,剩下三个人都没有喝醉,Irina喝红酒,林阳喝了很多啤酒,但脸不红气不喘,金曼曼干脆一口没喝,三个人合力把Jimmy送回酒店,把他放在床上,呈侧卧姿态,又给他垫了个塑料袋,善后工作才告结束,金曼曼很想帮Jimmy脱鞋,但还是忍住了——Irina好像已经很美国化了,并不在乎丈夫穿鞋上床,但金曼曼还是忍不住多事地心疼酒店上好的床品。
“你还好吧?”
等电梯时她问林阳,“我可以自己打车回去,不过我先帮你叫好代驾——”
话音刚落,她赶忙扶住林阳,林阳一只手按着她的肩膀借力,一只手捂着嘴就说了三个字,“洗手间。”
他应该在极力憋着不吐,金曼曼不敢再说什么了,一边拍着他的背安抚,一边带他疾步走进电梯,猛按大堂那一层,电梯下行时林阳明显颤抖了一下,金曼曼在心底疯狂祈祷他别吐在电梯里,还好,林阳忍耐力很强,酒劲也都是一阵一阵,等到了一层,他几乎已经可以自己走了,金曼曼只需要扶一扶方向。
她在洗手间门口等了十几分钟,林阳再出现时,脸上已经是一片潮红,他应该是吐了好几次,外套不见了,衬衫倒还干净,领带团巴团巴握在手里,领口开了几颗,金曼曼问,“西装就不要了?”
那件西装不便宜的,至少要四五万,而且应该是定制款,就算沾上了呕吐物,金曼曼觉得就这样扔掉也很可惜。林阳反应比平时要迟钝一些,过几秒才挥了挥手,“不想要了,送给门童吧。”
好吧,金曼曼也不能进男士洗手间去捡回来不是?她小心地扶着林阳,“还能坐车吗?要不要开个房间休息几小时?”她可以帮林阳开好房间,就不送他上去了。
“没事,我喝点冰水缓一下就行了。”
林阳看起来正在逐渐清醒,自动拐进大堂吧,要了两瓶冰矿泉水,“你先回去吧,自己叫车可以吗?”
金曼曼倒是更宁愿他上楼去,现在这样叫她怎么走?没见大堂吧里几个客人都虎视眈眈地看过来了吗?他们可不知道林阳刚才吐过,估计顺着深V线往下看,见到隐约起伏的胸肌,只觉得秀色可餐。
——这要是林阳被女的缠上,也就算了,最怕他被男的捡走,那后续金曼曼就过意不去了。“我没事的,现在才九点多,那我一起上车回去吧。”她再次感到不会开车的不便。
林阳揉了揉眼睛,他的思绪仍是不完整的,回话也很慢,冰水拿到就抵着自己的额头做冰敷,富二代为了生意进出酒局,喝醉了一样狼狈。金曼曼看着他,心想林俏大概是绝对吃不了这个苦的,也没有安排饭局的能力。虽然林俏的母亲是学霸,似乎要比林阳的母亲更聪明一点——她不禁开始好奇,后天的培养和先天的遗传哪个更重要。由于林总看起来哪个小孩都没管过,这个问题也可以变成,社会层面的期待对于人格的雕塑有多重要。
算是个好老板了,至少没推她去挡酒,当然,或许也是因为Irina不需要她来喝,便已经被搞定,金曼曼不愿进企业做事,就是因为这点,长得好看的女员工太容易被当成商业饭局上的工具人。大家都喝,连老板都喝成孙子,凭什么你不喝?
世上不靠喝酒能做成的生意大概还是太少了一点,或者说,凡是不用靠酒谈的生意,都对其他的素质有更高的要求,酒不是必需品,但是很多人都喜爱的捷径,林阳可以用它来弥补自家企业并不特殊的竞争力。
“红烧羊肉,不是我在N市吃到的味道。”
他说话时还闭着眼,冰水从额角滑下,好像汗珠,润湿唇瓣,嘴里传出一股浓烈的薄荷香——看来吐完后是吃喉糖了,金曼曼有时觉得林阳的风度有些在学荀嘉明,但他在酒后对这些细节的注意又显得很精致。(荀嘉明也有需要喝酒的时候吗?有吗)
“啊?”金曼曼反应了一下,才明白林阳是在聊天。“嗯,的确不是,我要求减糖减盐,用低盐酱油做红烧。你吃着会觉得太淡的。”
林阳‘嗯?’了一声,似乎是在表达疑问,声音从喉咙里送出来,有点慵懒,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朱总有糖尿病,而且在国外多年,我猜他肯定是有在控制饮食,糖尿病不能吃太多油盐的。有控制饮食习惯的人,会觉得一般餐馆的菜太咸。为了预防这个可能性,我特意叫老板做得淡一些,多放香料——后来开餐后,我看了下朱总的饮食,他的确在吃口味较淡的几道菜,所以就没请厨房再放点盐。”
菜做淡了好协调,做咸了不好挽回,金曼曼觉得这是很基础的考量,不过,或许别人是做不到这么细致的,从林阳含笑舒展的眉眼来看,她的服务应当是能让客户满意。“做得很好,曼曼。”
金曼曼也忍不住跟着小小地笑一下,今天她行程太满,情绪也太满了,下午和Irina在一起,不免想起往事,到现在心头都有些麻麻的余味。林阳的夸奖虽然不夸张,但却是很好的疗愈。
“你是-->>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论文豪关系的复杂性 跨界直播间 长腿叔叔 漂亮姐姐 七零年代大院甜蜜生活 真酒稳拿卧底剧本 盛世痞子 神秘复苏之我没有外挂 不做玫瑰[娱乐圈] 巨星是个女儿奴 综英美-多莉想要离开哥谭 小可怜带崽嫁狂犬 玄幻:无限吞噬从转生虫族开始 偏吻荆棘 恋爱节奏 穿成商纣王以后(女穿男) 被退养的扫把星崽崽才是真言灵 病弱仙君是反派[快穿] DIO捡错神父后 引他
梦想是有实力的人才能谈论的现实。 这是一个天才辈出的时代! 这是一个英杰遍地的时代! 贵族与平民的激烈冲突,联邦与帝国的明争暗斗,蠢蠢欲动的域外...
刚嫁到沈家的江晚晚,只觉得沈寒浑身带刺不可理喻!ampampbrampampgt 就好像那天晚上一样粗鲁。ampampbrampampgt 新婚之夜,身为新娘的她居然被赶出房间,在过道里睡了一夜!ampampbrampampgt 下贱残花败柳刚离婚就急着嫁人?沈...
穿越成火影世界的宇智波!刚落地就是灭族之夜?面对前来灭族的土哥和鼬神。以及伺机而动的三代和团藏。怎么办?在线等,急!...
随手选择了末日级难度,张志被坑爹系统带回最后的三国时代,成为了偏远小城毋敛的署理县长,此时刘禅已经投降曹魏,姜维已经殉国,统领南中蜀汉军队的霍弋也选择了投降曹魏,华夏大地上,只剩下人口不到四千的毋敛小县还在飘扬着大汉的旗帜。然后系统又交给了张志一个连神仙都不可能完成的任务,那就是率领毋敛汉军发起反攻,夺回蜀汉失土,继而北伐中原,消灭曹魏东吴,重新把汉军的旗帜插满华夏大地!任务不能拒绝,一旦失败立即死亡,而坑爹系统给张志的惟一帮助,就是援助给张志一些垃圾食品!点背运气差,随机抽取系统援助的垃圾食品时,张志还抽中了最没有营养价值的方便面!...
从小独立的白菲与青梅竹马在末日奋斗了四年后,被同班同学陷害致死,重生之后,为积攒物资卖掉现在所住的房子,结果偶遇三个男生,与他们展开了成长与救赎之旅。本文节奏慢,个人向,少女心,慎入!...
日更,下本开落入他掌中微博赵十余宁家老太太从外面带回来个小姑娘,按头要给宁野做未婚妻。他心里不耐烦的很,但小姑娘却特别主动。在住进宁家的第一个晚上,对方就怯生生的凑过来关心他。他当时咬着烟冷眼瞧了片刻,然后懒洋洋的勾着唇,笑得特别浑。怎么?看上哥哥了?后来有一天,他看见小姑娘在家门口,含着笑对送她回家的男生道谢。也不知对方说了什么事,她连连摇头。不是的,我们没有订婚,我也不喜欢他。当晚,宁野醉醺醺的将人扣在怀里,捏着她的下巴,贴在她耳边咬牙切齿。你他妈再说一遍,你不喜欢谁?狗男人×专治狗男人的小姑娘1V1火葬场年龄差微博赵十余下本开落入他掌中,可提前预收文案林家突然出现了一个养女,名叫林鹿。女孩子长相精致艳丽,一把细腰不盈一握,谁看都觉心动。有人说她是林家准备的棋子,为了和程家那个风流成性的二少爷联姻。所有人背后都在嘲笑她要跳进火坑却不自知。林鹿听见后只是笑笑,一脸的无所谓。直到订婚宴前夕,两家人正式见面,她忽然被那个高高在上的程家掌权者堵在包厢门外。好玩儿吗?林鹿一双无辜鹿眼眨巴了两下,程爵哥,一年期限到了,我们的关系不需要继续啦。男人捏住她的下巴,居高临下的垂着眼。要不要继续,你说了不算。霸道强势大魔王×没心没肺金丝雀追妻火葬场强取豪夺(一丢丢...